海口女子带娃骑电动车逆行被撞身亡,交警:女子主责,穿拖鞋小车车主次责

文摘   2024-11-04 18:19   北京  


01

事故经过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事件发生在今年9月,涉及两名驾驶者。

黄某娥在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时,搭载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儿子麦某成。

她在秀英区秀英大道与白水塘路交汇处逆向行驶,正好与黄某敬驾驶的小型轿车相遇,导致了碰撞。


02

事故后果


此次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黄某娥在事故中受了重伤,经过医院的抢救无效,于2024年9月23日去世。

麦某成则受了轻微伤,电动车和轿车也均受到损坏。


03

责任认定


根据调查,黄某娥在驾驶非机动车时逆向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右侧通行的相关规定,这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时,黄某敬在驾驶轿车时穿着拖鞋,未能遵守安全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这被视为事故的次要原因。


04

结论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娥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而黄某敬则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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