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变法,为何大多以失败告终?其中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只要变法,就会触动到特权阶层的利益,进行资源的二次分配。
拿王安石的变法来说,北宋中期,官僚庞大臃肿,兵源多而不精,财政入不敷出,导致出现了冗官、冗兵、冗费的 3 种现象。这个时候,朝廷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财富和土地大多集聚在特权阶层,皇帝老儿没钱,百姓也没钱,但是这帮文官却非常有钱。所以宋神宗赵顼就请王安石操刀改革。
王安石上台后呢,随即研究出很多法令,像什么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等等。这些法律的底层逻辑就是富国强民,打击特权阶层,把财富和资源进行二次分配,减缓社会的矛盾,否则穷的越穷,富的越富,底层百姓活不下去,只能揭竿起义,用暴力的手段夺取资源,重新洗牌。
而且,权贵们手里握着大量的财富而不流通,他们在当时还不用缴税,如果能把他们的资源分一些给百姓,百姓有钱了,就会积极地投身到商业、农业,所以中央朝廷的税收也会进而增加,就像王安石所说的 “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但是理想很丰满,问题是这帮文官,也就是特权阶层,他们是北宋最强大的中坚力量,文官治国是北宋的传统。所以你动了特权的蛋糕,特权就会立马抱团来攻击你。即便皇帝是站在王安石这边的,但是这帮文官集团依旧可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背后搞阳奉阴违这一套。
这个时候,朝堂之上大多数人都是变法的反对者,王安石呢,几乎是处于孤立无援之地。无奈之下,只能降低用人标准,只要是你支持变法,就会被升官加爵,所以就有很多人,他们根本不关心百姓,但是为了政绩和利益,还是选择加入变法的队伍。特权阶层的反对,再加上变法队伍里的人目的不纯,就导致本来出发点挺好的政策,落实到了地方,就完全变了味道。
比如说改革法令之一的青苗法,所谓青苗法,就是在每年 2 月、5 月青黄不接之时,农民可以找官府进行正规的贷款、贷粮,等到了收成的时间,你交给官府二分利息就可以。这个利息,比之前去找地主借的钱所还的利息要低很多,所以对于百姓来说是十分利好的政策。
但是派去执行变法的人,为了所谓的政绩,他们不管你有没有需要,哪怕你家里还算富裕,还有余粮,也要强迫你向官府借贷,更有甚者,私自大幅提高借贷利率,然后中饱私囊,并且联合当地官衙,让百姓状告无门。后来有些被强迫借贷的农民,在大额的利息下,甚至变卖田产、投河自尽。
再比如说募役法,北宋之前规定每家百姓轮流出人服役,按照王安石的构想,如果你不愿意服役,按照贫富等级缴纳一定数量的钱就可以,官府拿着这部分钱去雇人服役,所以这个钱呢,也被称为 “免役钱”。
这个政策到下面又变成了强制执行,很多百姓不愿意交钱,甘愿服役,但是执行变法的人说不行,我今天呢就要把免役钱收上来,我就不让你服役。所以执行到后来,有些百姓为了躲避这个政策,狠心的把自己的手脚打断。
还有兴修水利法,比如这个村条件不好,连年干旱,那么政府鼓励你们按照贫富等级共同集资兴修水利,保证灌溉,扩大耕地面积。但是有些地方,风调雨顺,根本不需要再修水利,但为了变法人员的政绩,只能被迫强制修建,浪费资源,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诸如此类的荒唐事,其实都不是变法的初衷,但是百姓们的负担和痛苦是最直观的,他们在不了解内幕的情况下,只能把矛盾和埋怨,指向了变法的操刀者王安石。在王安石推行变法的时期,农民起义竟然高达 35 次,百姓的怨言非常大。
但是要说变法有没有用?作用呢,肯定还是有的,变法这些年直接导致了国库增速迅猛,中央朝廷摆脱了财政赤字,但这些钱的来源并不是特权阶层,而是底层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