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是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和“24小时值守、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的要求建设的志愿性消防组织,主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外的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消防监控室的消防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类单位微型消防站,其它消防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类单位微型消防站;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对于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事业单位,应制订微站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议如下:
1、制度管理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微型消防站各管理职责;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站长、班长或队员等岗位工作职责;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安全投入制度,做好每年的安全费用预算;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日常培训宣传和教育管理制度;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人员日常作息和战训管理制度;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2、台账管理
建立微型消防站(一般红色玻璃箱)内设备的管理台账,如灭火器材、破拆设备、救援绳索、应急工作服和工作鞋、防毒面罩等,建议制订相应的管理台账张贴在现场;
应定期对微型消防站管理台账进行检查和复核,若发现设备存在过期或失效的,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对于设置应急救援车辆或电瓶车的,应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若发现存在设备故障或老化的应及时进行修复。
3、人员管理
微型消防站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人数不少于6人;对于一类单位微型消防站每班人数不少于3人,对于二类单位微型消防站每班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值班期间不允许请假、脱岗;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予以制止和推进整改;
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微型消防站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等的培训。
4、战训管理
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日常战训管理制度;
按计划开展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人员的战训工作;
制订现场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总结;
建立日常战训考核和奖惩制度。
以下是天津市地方标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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