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T/CPQS XF009-20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维护维修及相关服务要求》,明确:
出厂合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消费验收的,其有效使用期限为2年;
设计寿命到期的产品,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不宜超过12年;
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宜超过5年
备用电源采用锂离电池或者铅酸电池超过5年,应强制进行更换。
以下为原文,供参考:
最近,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T/CPQS XF009-20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维护维修及相关服务要求》,明确:
出厂合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消费验收的,其有效使用期限为2年;
设计寿命到期的产品,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不宜超过12年;
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宜超过5年
备用电源采用锂离电池或者铅酸电池超过5年,应强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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