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无小事!这些单位请立即整改

政务   2024-11-20 21:03   四川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

近日

双流区按照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部署

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检查

现将突出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请各单位引以为戒

👇

01

点位一


单位名称:

青云寺泵站


存在的隐患:

1.配电柜断路器未安装隔弧片。




专家解读: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5.2.10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箱(盘)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


2.灭火器首次使用满5年未及时进行维修。



专家解读: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10.0.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10.0.8规定的最大报废期限。


02

点位二


单位名称:

四川古力鞋业有限公司


存在的隐患:

1.一楼库房顶部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构件耐火等级和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专家解读: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九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2.办公楼与相邻库房使用塑料板搭建临时库房,占用防火间距。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03

点位三


单位名称:

110kv迎春变电站配套110kv进线电缆通道工程


存在的隐患:

工作人员下井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临边防护栏未固定。




专家解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6 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 范要求;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 应小于 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04

点位四


单位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幼儿园


存在的隐患:

燃气调压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05

点位五


单位名称:

四川发展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隐患:

路灯井盖破损沉降。




专家解读:根据《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井盖管理维护主体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井盖缺损、沉陷、凸起、震响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巡查维护工作日志,完整记录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06

点位六


单位名称:

成都卡递王物流有限公司


存在的隐患:

未定期对消防栓开展安全检查,消防栓箱门不能正常打开。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07

点位七


单位名称:

成都盛世伟腾物流有限公司


存在的隐患:

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08

点位八


单位名称:

开心坞网吧


存在的隐患:

1.消防栓水带盘卷方式有误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灭火器无定期检查记录




专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09

点位九


单位名称:

怡心湖A区教育基地项目(地块一、地块二)


存在问题:

未组织专家对55吨级履带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专家解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12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0

点位十


单位名称:

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项目(一期)


存在问题:

三级沉淀池临边防护不完整,局部无防护




专家解读:根据《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以及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1.2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等边沿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严禁随意拆除。”



双流融媒全媒体记者赵印

编辑丨郑雪婷 郭本初(实习)

审核丨孙健涵 郭雪

双流发布
最权威的双流声音,最生动的双流故事!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00013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