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整治】典型案例(十)三元区某医美机构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健康   2024-11-27 17:32   福建  

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是2024年三元区纪委“点题整治”项目之一。以“点题整治”为契机,我局率先印制“点题整治”宣传海报,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提高群众对整治行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畅通群众对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的监督渠道,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于社会层出不穷的医美乱象,我区集中约谈医美机构并“出重拳”加大整治力度。现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情简介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三元区某医疗美容机构监督检查,查看该门诊部归档的门诊病历时,发现该门诊部病历书写出现缺项、漏项、漏签名,给病人使用的局麻药品未开具处方的违法事实。该门诊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三元区卫生健康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监督提示

1、病历是一种重要的医疗文书,详细、及时、规范的病历填写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法规赋予医务人员一项重要的职责。规范的病历填写对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医疗美容医患纠纷频繁,病历是医患纠纷的重要证据,规规范病历书写问题应引起医院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应注意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医疗纠纷预防是重点,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通过警示或行政处罚,纠正医院存在的违法行为,也是为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社会医疗安全的有力措施。


●供稿:吴小燕

●编辑:黄金珍

●初审:张志忠

●终审:杨风顺

三元疾控
三明市三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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