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群众举报,三元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到三明某医疗美容诊所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医疗美容诊所员工王某给顾客进行激光脱毛、光子嫩肤医疗美容操作,该员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上行为构成该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工作案的违法事实。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三元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机构作出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皮肤科诊疗项目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三元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员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医疗美容术前三问:不论进行何种医疗美容,都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在选择或术前务必确认三个要素:一问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二问诊疗科目一栏是否登记医疗美容皮肤科或医疗美容外科;三问操作的主诊医师是否具有相应诊疗项目资格,主动查看为自己实施医美手术的医生资格及执业证书。
●供稿:吴小燕
●编辑:黄金珍
●初审:张志忠
●终审:杨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