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已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4所、新增公办学位3.6万个。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公办率达58.91%、普惠率达92.28%,提前完成了“十四五”福建省定目标。
孩子们在新投入使用的德化县实验幼儿园霞田园区开心地生活、学习
公办幼儿园
优化结构提升质量
泉州市注重规范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推动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达到省级标准。目前,全市已有130个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达到了省级标准。至2025年,泉州市力争所有办学点都能达到《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的要求。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泉州市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先后出台学前教育专项文件,明确了相关规划和投入职责。在此基础上,泉州市推动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增、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后期及今后,我市将继续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重点支持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项目,将主要面向已投入使用15年以上且今后需长期保留的公办幼儿园所进行修缮以及小区配建幼儿园的改造提升;加强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建设,配备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环境。
建立示范园创建奖补制度
2015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2021年泉州市教育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县(市、区)切实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截至2023年12月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61所,增强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满足感。
不仅如此,泉州市还建立了示范园创建奖补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市级财政对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县级示范幼儿园也由各县(市、区)参照制定奖励措施。这一举措有效提高了各园示范园创建的积极性,泉州市各级示范园已有554所,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了52.22%。
鼓励开设托育班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各县(市、区)也在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目前,泉州市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已有托育班72班,惠及幼儿998人。
泉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还将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公办率和保教质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
来源 | 泉州晚报 融媒体记者陈森森 通讯员 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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