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深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港航大队)通报了一起货代瞒报被处罚的案件。
又是涉及锂电池瞒报,而且涉及货代还被罚了一笔款!
临近年底,大家收货时还是要多注意啊。
事件详情
据讯,在此前港航大队与南山海事局在妈湾集装箱码头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危货堆场一票名为“普货锂电池”的集装箱存在谎报行为,经现场开箱检查并送检核实后,确认该集装箱内货物实为“9类UN3480危货锂电池”。
图源网络
查验到该票货物存在谎报行为后,港航大队对托运该集装箱的深圳市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询问。
(可能是出于对企业的保护,官方通报给涉事公司匿了个名。)
询问中,涉事货代承认其是本趟海运业务的托运人,认可海事部门提供的危险性鉴别报告,并表示是因其“疏忽大意”才造成谎报,导致码头公司不清楚该批货物为危货锂电池。
最终,执法人员认为该货代涉嫌实施了港口作业委托人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违法行为。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拟处10万元罚款。
值得警醒
在年底之际,这起通报也算是给货代同行们敲响了一声警钟吧。
快过年了,大家要冲业绩、想收多点货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还是那句话,该抽查抽查、该开箱开箱,流程还是不能少。
不然一时“疏忽大意”就是罚10万,这得收多少票货才能补回来啊....
此外,也提醒一下各位货代同行,除了对货物查验要多注意外,揽货时也要注意核实货主信息。
也就在前阵子,还有一个货代同行也是因为危货锂电池当普货运被罚款,不过这个要更离谱一点。
当时通报写的是,执法人员对深圳××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进行调查询问时,郑某表示:“本趟运输是从网上接的单,但不清楚托运方真实身份,只有一个托运方留下的电话号码,无法核实该趟运输的是不是危险货物,也不清楚后续由谁继续运送该集装箱柜。”
连货主是谁都不清楚就敢给人运了,这胆子也忒大了点。
要是被查到里面的货其实是一些瞒报谎报的管制物资或走私香烟啥的,那后果就不只是罚款了啊...
结语
最后也再提醒一点,现在天气干燥、风也大,如果运输的锂电池发生火灾,极可能出现火势迅速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所以千万别有太多“疏忽大意”,不然碰上一次锂电池起火,那真是挣多少钱都不够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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