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 17家不合格!685家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通报

科技   2024-12-09 17:32   北京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


关于2024年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环境与环保、建材等领域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公开征集、专家论证、下达计划、统一验收等工作程序,确定开展“食品中微生物(菌落总数)的测定”“水中氯化物检测”“水中总氮的检测”“导体直流电阻检测”“热轧带肋钢筋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检测”等5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和瑞特认证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能力验证项目承担机构,分别负责制定能力验证方案,购买、制备、分发、验证样品,按时完成了统计分析、编制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等工作。
二、能力验证结果
经统计,全省共有685家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参加了能力验证,另有1家省外机构自愿参加。初测597家机构结果合格,合格率87.2%;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15家补测仍不合格,另有2家机构未参加补测,最终17家机构结果不合格。
(一)食品微生物(菌落总数)的测定。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全省共有29家机构报名参加,其中,28家通过相关项目省级资质认定,1家自愿参加。初测28家机构结果合格;1家机构经过补测验证,结果合格(详见附件1)。
(二)水中氯化物检测。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全省共有144家机构报名参加,其中,142家通过相关项目省级资质认定,2家自愿参加,另有1家省外机构自愿参加。初测125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4家补测仍不合格,另有1家未参加补测,最终5家机构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2)。
(三)水中总氮的检测。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全省共有152家机构报名参加,其中,148家通过相关项目省级资质认定,4家自愿参加。初测131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3家补测仍不合格,另有1家未参加补测,最终4家机构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3)。
(四)导体直流电阻检测。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具体实施,全省共有111家机构报名参加,111家均通过相关项目省级资质认定。初测106家机构结果合格;5家机构经过补测验证,结果合格(详见附件4)。
(五)热轧带肋钢筋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检测。瑞特认证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全省共有249家机构报名参加,249家均通过相关项目省级资质认定。初测207家机构结果合格;结果不合格的机构经过补测验证,8家补测仍不合格,最终8家机构结果不合格(详见附件5)。
三、总体评价及发现的问题
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机构总体方案设计合理,活动组织严密,样品制备、存储和发放符合要求,结果统计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参加机构遵守规定,主动配合,检测规范,检验检测能力能够满足资质认定要求,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以下需改进的方面:
(一)技术能力。个别机构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和方法不熟悉,操作不规范,忽略了关键步骤的有效控制,操作过程代入误差,导致结果偏离。应加强人员操作水平和能力持续保持的监督培训考核。
(二)标准物质。个别机构采用非有证标准物质、定值可信度不高的质控样品,导致结果系统性偏离。应加强对标准物质的验收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法标准进行配制及贮存,定期进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
(三)设备设施。个别机构未将仪器调试至最佳状态,对玻璃器皿的清洁度要求不高,带入随机误差或系统误差,导致结果偏离。应加强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处于最佳状态;同时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确保玻璃器皿等实验器具的清洁度。
(四)环境条件。个别机构对实验场所的环境控制重视不足,实验环境温度波动较大、环境微生物控制不到位,影响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应加强对实验过程环境温湿度及洁净度的监控,并严格按照检测方法要求进行控制。
四、结果处理和工作要求
(一)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机构,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2年内可以免于相关项目的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证书由省局委托项目承担机构统一制作。
(二)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应当在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向属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并经属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确认通过。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实施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样再测等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以保证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要结合通报的能力验证结果,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检测技能。
(四)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属地监管,督促指导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完成整改,确认其整改情况,整改后仍不符合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按规定处理;发现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省级获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并公布机构名单,记入诚信档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于2025年1月2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1.食品中微生物(菌落总数)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2.水中氯化物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3.水中总氮的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4.导体直流电阻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5.热轧带肋钢筋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6.未按要求参加2024年能力验证的省级获证机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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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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