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五百二十三号)显示,投诉人投诉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财政部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问题限期整改。
以下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五百二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UTF2024060026(HBYHX-ZC- 202406-F172)
二、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物业外包项目(包1、包2、包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市鑫顺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徐家台7号
被投诉人1: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被投诉人2: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第1幢18层1号房
相关供应商:湖北锦绣方圆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锦绣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珞狮路112号匠心城中航广场13F03-0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拦标价金额设置过低;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违规收取锦绣公司开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成立。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问题限期整改。
财政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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