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要求

文摘   2024-07-17 09:20   江苏  
带式输送机具有基建投资省、运输量大、工作可靠、操作方便、转向灵活、维护便捷等特点,它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可作为冶金、煤炭、化工、电力、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运输设备。适用于运输密度为0.5~2.5 tm3的各种块状、颗粒状、粉状散料或成件物品,是烧结厂物料运输的最主要运输设备。
一、带式输送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 带式输送机通廊内照明不足,行走通道内有散料或杂物,易造成滑倒摔伤事故。
  2. 带式输送机两侧防护栏杆及转动部位防护罩缺失,拉绳开关等保护装置失灵,易造成机械绞伤事故。
  3. 带行走小车的带式输送机在小车走行中,人员擅自进入行程区域或手脚放在轨道上,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4. 输送带压料打滑,未查原因,图省事不扒料,向头轮塞异物,强行运转,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5. 检查托轮、输送带时,直接用手拨弄或身体部位神入输送带二层等,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二、带式输送机安全控制措施
带式输送机系统应采用具有监视、操作、控制和保护功能的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带式输送机应安装下列安全装置:
1.输送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
2.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
3.倾斜带式输送机的防逆转装置;
4.紧急停机装置(两侧通行时,两侧均应安装);
5.自动调整跑偏装置;
6.所有转动和活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
7.带式输送机卸料小车应设夹轨器,其轨道两端应有限位开关
8.带式输送机安全防护装置应设专人定期检查和校验,并应在整个寿命周期内保持安全防护水平不下降。
9.维修时临时拆除或移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在维修完成后应及时复原。
10.带式输送机支架高度应使输送带最低点距地面不小于0.4 m,通廊两侧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8 m,单侧人行通道则不应小于1.3 m。
11.沿输送机走向每隔50 ~ 100 m应设一个过桥,过桥走台平面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6 m。
12.带式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m。机头、机尾和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设施。
13.带式输送机侧面的人行道倾角大于6°时,应有防滑措施;大于12°时,应设踏步。
14.采用长溜槽运料,应设防堵振料装置。需人工清扫的溜槽,上部应设平台,以利于操作安全。
15.带式输送机通廊,应设置完整、可靠的通信联系设备和足够照明,并应设有消防设施。
16.封闭式带式输送机通廊,应根据物料及扬尘情况设除尘设备,并保证带式输送机与除尘设备联锁运转。
17.带式输送机宜加罩。未加罩的应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设置钢制挡板:人工挑拣杂物处,除铁器下需要人工拣出铁物处,起落输送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人工跑盘及人工采样处,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三、带式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1.正常情况下应采用联动开、停机操作方式,特殊情况可手动操作,但必须严格执行下道工序运行后方可启动,上道工序停转后方可停机的制度。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带式输送机所属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转动部位是否有障碍物卡住,电气设备接地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发出声响信号后方可开车。
3.开车后要按时检查电动机、减速机、辐简轴承运转是否正常,输送带是否跑偏、过载,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
4.运行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重负荷停车。
5.输送带运转时,禁止站在机架上进行铲料、打水、捅料等作业。
6.处理输送带压料、堵料时,清理、更换托辊、辊筒、机架等时,应停机挂检修指示牌,并有专入监护。
7.处理输送带打滑、倒转时,严禁用棍棒、扫把、破布等填塞传送轮,应及时停机处理。
8.在进行机械、电气维修时应断开电源,以确保输送机无法启动,并挂检修指示牌。
9.严禁人员在带式输送机上行走、躺卧或骑坐。在没有跨越梯时,不得跨越带式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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