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奸防谍 人人有责

政务   2024-12-03 20:02   青海  

- 保密安全警示教育  -


反奸防谍  人人有责

反/奸/防/谍/宣/传


      反奸防谍是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防止和打击间谍行为,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制度建设、公民教育、情报收集与分析、国际合作等方面。


01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法律沿革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原适用于反间谍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3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对特定主体“窃密”对象范围、间谍行为定义、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等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处置措施等做了修改完善。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

间谍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

     (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1. 各组织应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协助。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时,应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3. 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4.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

       5.发现间谍行为,应及时报告。








02

以案为鉴

向咨询机构出卖机密案

      韩某是我国某大型国企的高级研究员,按照有关纪律,他不得在外兼职。在2015年,韩某未能抵御咨询企业凯盛融英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出的天价报酬,作为“客座专家”在该公司接受咨询,咨询方正是某外国的情报机构。最开始他明确要求不接受境外客户的咨询,但是凯盛融英的工作人员故意隐瞒客户的信息,让韩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外国情报机构通话。事后又多次劝说韩某,并许以两倍的“咨询费”,最终让其沦为了间谍的工具。韩某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下载盗窃了超过5000份文件,其中有2份文件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份文件为情报,18份文件为商业机密。韩某因为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科研人员出卖机密案

      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人员黄宇,因在单位改革末位淘汰中被通知待岗,黄宇认为领导在排挤自己,出于怨恨心理,他决定出卖自己掌握的核心机密,报复单位,同时攫取巨额利益。他主动出卖核心机密,向某国间谍情报机关公开网站发送投靠信息。不仅出卖自己在单位工作期间非法留存的所有机密,还欺骗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妻子,拷贝涉密材料,以获取更多报酬。经查,黄宇出卖的涉密文件材料,包括众多保密通信设备系统的设计思路、技术参数、秘密算法、源程序、源代码等核心机密,数量巨大。2016年5月,黄宇被执行死刑。

策反国家工作人员泄密案

     张向斌,原国家某部委外语翻译,曾被外派某国常驻,驻外期间结识了该国外交部人员。双方从公务联系逐步转为秘密交往,对方以高额报酬为诱惑,要求他提供情报。此后数年间,张向斌无视国家利益和工作纪律,为外国政府充当间谍,还与该国政府女性官员发展成情人,生下2个私生子,这成为间谍情报机关控制他的有力把柄。后因害怕东窗事发,张向斌辞职。辞职前他从单位电脑和内网上搜集大量文件资料,甚至拆开电脑主机拷贝文件,非法携带至国外。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张向斌私自存有5200份文件资料,其中标注绝密级的59份、机密级848份、秘密级541份。2019年2月,张向斌因间谍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03

大数据时代,间谍无孔不入


提高警惕,防止咨询泄密

      境外咨询调查公司以“高额报酬”聘请行业咨询专家之名,指使境内建立“合作”的人员搜集数据。数据安全不仅限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军队及军工科研单位、保密及重要涉密部门。数据化时代,各行业产业的基础性数据或结构化数据,无论是涉密数据还是公开数据,都需要高度重视安全性。

天上不会掉“馅饼”

      在工作和生活中,大到各个行业、小到每一个人,一定要对反常的事情有所警惕,特别要对“天上掉馅饼”的极具诱惑性的事情有清醒的认识,对于从天而降、违背规律、能够获得“暴利”的事情,一定要谨而慎之。对于那些能够“无偿”为你提供一些好处,让你觉得占便宜的事情,也一定要仔细辨别,否则就有可能掉入境外间谍设下的圈套,造成严重的隐患后果。

不知情,也泄密

      境外机构在我国境内开设网站,并在微博、贴吧、论坛、QQ群、视频网站等平台推送广告,利用我国国内航空和无线电爱好者群体,以免费提供设备、共享航空信息数据等为诱饵,广泛招募志愿者,协助搜集我国各类飞行器航空数据等信息,非法向境外传输。




04

保密工作提示

      一是强化“外事无小事”意识,对外交往应严守必要性原则,并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涉外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对参与人员加强安全防范教育。

     未经批准不擅自受聘于咨询机构,不为咨询机构提供服务。

      对出国(境)人员要做好行前保密教育提醒、境外安全防范管理和归国访谈全覆盖。 

二是自觉学习国家安全保密常识,接受反奸防谍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范境外情报机构或敌对势力及人员的贴靠、刺探、渗透、勾连、策反等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是不私自打探、传播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对外提供、发布、发表涉及海关工作内容的信息应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来源:青柠观海

监制:刘幸海
责编:寇荣
编辑:冯丽晨、马思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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