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南山医院召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

美体   2024-09-23 11:11   黑龙江  



牡丹江南山医院召开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改善就医体验,牡丹江南山医院召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

推进会上,医院医务科张志勇科长对我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前期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进一步明确由医务部门牵头、其他科室密切配合的组织架构和运转体系,并对互认标识、互认条件、互认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议要求全体医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要求,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次推进会使我院医务人员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要求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患者的满意度,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南山小贴士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同一检查在有效时限内、同级别医院已经检查过,此项检查结果同级别医院之间相互认可,不必重复检查。

哪些情况下不予互认?

v 当病情变化,原有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时。

v 检验结果在不同时间段有变化的项目。

v 检查检验项目对疾病诊疗意义重大。

v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

v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

v 其他确需复查的情形。

撰      写:张莉笠

一级审核:张志勇

二级审核:唐   晔

三级审核:陈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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