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学案例 | 餐补使用要合规 违规套取受处理

文摘   2024-12-30 17:37   四川  

编者按

为全面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按照《达州车务段党委关于在全段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两学两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段党委拟通过每周学条规、每月学案例、每节送提醒、每年送宣讲的方式,在全段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请各党(总)支部、党小组引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围绕发布的“案例”内容进行自主学习。

每月学案例

2024年第12期

案情概况

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张某在担任车间副主任期间,不按规定使用、不据实报销职工用餐补助,通过协议餐厅开具发票后报销的方式套取11万余元,用于车间职工集中聚餐和在非协议餐厅节日聚餐。其行为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企业纪律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案例剖析

1.错把补助当“福利”。单位给予职工的每顿餐补,是为解决职工当班时的用餐,而非固定发放给职工的福利,用则有、不用则无,且必须实报实销。张某错误认为餐补是单位给予职工的一项固定福利,只要不超标准使用,并全都用在职工身上,就可以变通。对此,暴露出张某自身规矩意识淡薄,日常疏于党风廉政建设、财经纪律相关制度和要求的学习。

2.变相操作致“变味”。张某将餐补变相成指定时间集中聚餐和节日聚会,不据实使用,不据实报销,看似用在了职工身上,同时满足多样化用餐的需求,却背离了餐补经费下拨的初衷。另外,变相使用餐补,既容易侵占职工群众利益,又容易演变成“小金库”。

3.监督不力造“盲区”。张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管业务必管廉政”的要求抛于脑后,执行制度严重走样,甚至违规而不自知。单位虽然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检查了自办食堂的管理情况,但未将无条件自办食堂但下拨有餐补的车间纳入检查范围。加之办公室日常监管和财务部门报销审核不力,最终导致管理层层失控,形成盲区,问题长时间存在。

涉事人员张某在检查中反思到:我接收车间工作后,对“餐补”的“补”认识不清,理解不对,认为“反正都是职工享有的福利政策,把每餐的餐补转变成职工集中使用是可以的”。同时,在职工提出到其它地方换口味的建议后,自认为钱都是用在职工身上,换地方用餐也没有啥问题,就把未使用的餐补提出来后组织聚餐。现在,我才知道不据实报销的危害性和潜在的廉政风险,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有章不循、搞变通、钻空子,违规违纪了还不自知,教训非常深刻,必须引以为戒。 


各党(总)支部要利用“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提醒教育,引导其时刻绷紧纪律作风弦。段纪委将紧盯食堂管理、零小工程、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廉洁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与此同时,为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段纪委设置公开举报电话:

地方电话:

0818—5315782(纪委书记)

0818—5315039(党办纪检)

铁路电话:

063—85782(纪委书记)

063—85039(党办纪检)

来源:段纪委

编辑:李航宇

初审:鲁缤逊

审核:祝   礼

签发:王家兵

发布:达州车务段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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