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盗窃!抓了!龙口人注意!

民生   2024-08-30 20:45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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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龙口公安聚焦民生“小案”,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及时破案追赃,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近日,龙口公安破获多起“拉车门”盗窃案。

不撬门、不砸窗

随手一拉

碰上没锁车的

顺手一偷

……

不要想着“碰运气”

碰到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回顾



8月23日,南山派出所民警依法将盗窃嫌疑人王某某查获。

经查,8月20日0时30分许,嫌疑人王某某在南山某小区内,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手机1部、现金100元。

目前,违法人员王某某因盗窃,已被依法予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月14日,徐福派出所民警依法将盗窃嫌疑人杨某某、赵某某、鞠某某查获。
经查,嫌疑人杨某某于8月2日至8月12日,伙同赵某某、鞠某某在徐福街道、东莱街道多个村庄及小区内,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共盗取香烟26盒、现金7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赵某某、鞠某某二人正在依法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们

做好以下这几点

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

停车要规范:

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全指数较高的停车场或是周围有监控录像的区域,切勿仅为方便而选择随意停放车辆。


下车要锁门:

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车门,关闭车窗,防止财物被盗。


锁后要拉门:

锁车后,用手试拉车门,并绕行车辆,确保所有车窗均已关闭,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放物要讲究:

车内勿放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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