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龙口市场监管局最新发布!

民生   2024-09-02 19:30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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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一预包装食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该商家的产品主要面向老年人群体。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其悬挂有“青年文明号”等三块荣誉牌匾;经营场所内张贴了未被授权使用的印有某公众人物肖像的广告牌;经营场所内发现了三种介绍药用作用的书籍,但其销售产品并非药品。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虚构其获得的荣誉,宣传普通食品药用功效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实施虚假宣传,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日常生活中,常有不法商家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对其销售的商品的性能、功能、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弱,辨别能力差,更容易上当受骗。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以各类康养馆、产品咨询服务中心、会所等为重点场所,以中老年人、病人等弱势消费群体为重点人群,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明辨真假,积极监督和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告诫广大经营者,要合理合法宣传其产品性能和曾获荣誉,严禁误导消费者,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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