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油气弹”“打气球”
不断毒害年轻人
化学成分为一氧化二氮(N₂O)
无色有甜味
人吸入该气体后
会丧失痛觉
同时脸部肌肉失控
出现诡异的痴呆笑容
近年来
被一些吸毒人员当作
“毒品替代品”
如果长期或过量吸入“笑气”
会导致神经萎缩、痴呆
心肌梗死、大小便失禁
窒息、瘫痪
……
在我国,“笑气”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运输、销售,属于非法经营。同时,吸食“笑气”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也是违法行为。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龙口市公安局精准研判,雷霆出击,连续抓获数名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质违法人员。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田某某、郭某、曹某某、邹某某等人曾驾驶车辆运输危险物质,并在家中、车内、租住房屋内吸食“笑气”。近日,徐福派出所、诸由观派出所根据掌握线索,组织警力将涉案人员成功抓获。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滥用“笑气”不可取
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
要清醒认识“笑气”的危害性
务必防范并远离
自觉抵制并做到
“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
如果发现非法贩卖“笑气”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