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渡江公园(暂定)公开征集名称的公告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形成城市独特的文化品格和精神风貌,现对在建的无为渡江公园(暂定)公开征集名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称概况
需要命名的公园见附件《无为渡江公园(暂定)名称征集表》、《无为渡江公园(暂定)竣工效果图及公园示意图》。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1、从公园地理位置、品质特色等方面出发,名称要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要突出公园的设计风格和人文精神,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既彰显人文特色,又体现艺术美感。2、公园名称涵义健康,名实相符,能够反映无为历史、地理、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特征,突出区域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体现无为蓬勃发展的美好愿景。4、公园名称用字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标点符号、生僻字,避免与无为现有及规划的公园名称同音、不得与无为现有公园名称、标牌名字重复。5、每位参与者提供的公园名称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与者承担。6、必须详细说明应征公园名称的来历和含义,不注明命名缘由的为无效投稿。三、参与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结束。
1、评定办法。应征提交的公园名称经评审后提出拟采用名称 ,并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征集的公园名称经公告采用后,冠名奖金1000元(如最终采用名有多人提及,以征集到时间先后为序,取最先送达者,具体时间先后以征集公告中公示的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所有来稿需用真实姓名,留下联系方式。2、征集公园名称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属无为市城市管理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无为市城市管理局。
六、附件内容
1、无为渡江公园(暂定)名称征集表
2、无为渡江公园(暂定)竣工效果图及公园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