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见义不为,无勇也”。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弥渡、法治弥渡的必然要求。人民尚正义,社会有正气,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
弥川大地,正气回荡!这些年来,在弥川大地上源源不断涌现出一系列感人的见义勇为事迹,已有6名见义勇为先进者受表彰(其中州级4名、县级2名)。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参与救灾、救人,用汗水、鲜血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
扶人间正义,聚社会正气。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褒奖见义勇为人士,弥渡县于2004年建立了见义勇为工作机制。截至2024年6月,全县累计表彰见义勇为先进6人,累计颁发奖金超50000元;坚持每年对全县见义勇为人员普遍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困难救助、劳动就业、教育照顾、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住房保障、乘坐公共交通、游览公园和景区等方面享受优抚优待,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信心和决心。
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入人心,见义勇为人员不断涌现,因见义勇为牺牲、致残人员也相对增多,但目前,我县见义勇为基金规模还远远满足不了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需要。为响应国家9月5日中华慈善日号召,县见义勇为基金领导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99公益日·助力弥渡见义勇为”募捐活动,旨在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充实全县见义勇为基金,更好地表彰奖励、优抚救助见义勇为人员,切实帮助见义勇为者妥善解决后顾之忧,在全县营造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惜英雄、爱英雄是学英雄、敬英雄的延续,大力褒奖和优抚见义勇为人员,是一项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和意义深远的仁爱善举,不断激发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的社会正能量。只要人人都参与,就能共同构建起更加繁荣和谐的美好社会。
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慷慨解囊,全县各族人民踊跃捐款,以实际行动积极加入到见义勇为的善行义举中,汇集爱心,聚沙成塔,让弥川大地正气永扬!
我们郑重承诺:依法管好用好每一笔善款,并将您的每一份爱心全部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优抚救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关爱,对弥渡县见义勇为事业的支持!
编辑 |马晓燕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欧阳利兴
签发 |李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