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受不了催收给家人发短信的朋友,那就这样对付他们吧!

文摘   2024-10-10 17:03   四川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若枫,一个拥有15年银行从业经验,4年负债经历的老男人,目前正在努力上岸的路上,也在为负债的朋友们提供心理疏导,财务分析,债务规划等服务,有负债困惑的朋友不妨加我聊聊,微信:rsliaofeng.

国庆节刚过,又有很多朋友抱怨自己被爆通讯录了,催收短信直接发到家里人手机上了,面子倒是小问题,主要是怕他们担心。

一些朋友就向我询问,老是这样给家人发信息,也不是办法,能不能去投诉他们一下,老实说,投诉意义也不大,还有就是他们不会告知你是哪个平台的,投诉无门!

但是,虽然我们不知道是哪个平台发的,但我们可以先对付它的帮凶,就是这个发短信的运营公司,发这些短信的大部分是通过1068、1069这些号码发来的,大家可以通过工信部的网站查到发短信的公司(具体方法可以查看我们往期的文章,也可以直接问我),查到公司后就先对付它!

如何对付?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当然是走正规路线了,直接去起诉他们,可能有朋友说这谈何容易,来看看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这个案件你就明白了:

案情回顾(案情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网站

2019年3月,原告张某向案外人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并按要求向该公司提供了两个紧急联系号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与该公司对还款金额有争议,原告未归还最后一笔款项。

2021年8月,被告A技术公司向原告提供的两个紧急联系号码发送关于原告贷款逾期的短信。原告认为,自己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被告给原告的亲属、朋友发送骚扰短信,导致原告隐私被暴露,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向原告及亲属、朋友发送骚扰短信,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被告A技术公司辩称,被告是短信服务提供者而非短信内容提供者,仅就短信服务提供基础网络技术服务,并不涉及短信内容以及短信接收者的个人信息获取,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此外,本案所涉短信接收人的联系号码是原告自行提供,不是被告或者第三方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因此被告不存在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为
通常而言,是否贷款、是否逾期还款等信息与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无关,属于私人生活领域信息,如果自然人本人不愿意公开和被他人知晓,则可以构成私密信息,受到隐私权保护。
原告与案外人某小额贷款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并将涉案短信接收人手机号码告知贷款合同相对方,不意味着原告放弃了隐私权。被告作为贷款合同外的第三方,在业务活动中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得原告的贷款信息及相关联系号码,均应依法审慎处理。
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也未向业务合作相对方核实或审查原告本人是否同意,直接向原告亲友发送两条包含原告贷款逾期内容的短信,造成原告私密信息泄露,主观上具有过失,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判令被告A技术公司向原告张某书面致歉,驳回了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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