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若枫,一个拥有15年银行从业经验,4年负债经历的老男人,目前正在努力上岸的路上,也在为负债的朋友们提供心理疏导,财务分析,债务规划等服务,有负债困惑的朋友不妨加我聊聊,微信:rsliaofeng.
经常有朋友在问,说自己的贷款逾期了,确实还不上了,不想卖房子,毕竟是唯一住房,但又怕银行起诉之后的强制执行,拍卖房子。
实际上,大家也不用太过担心,一般情况下,你欠的是网贷,信用卡这些,单家金额不大,他们也不会执行你的房产的。如果实在害怕,设置个居住权基本上就能解决大问题。
居住权的设置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书面合同
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条款。
比如,老张和小李签订居住权合同,约定小李可以在老张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子里居住10年,并且在合同里写明双方的姓名、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如房屋的正常维修责任划分等),之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2、遗嘱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用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比如,老王在遗嘱中表明,自己去世后,他的朋友小赵可以在他的房子里居住,直至小赵去世。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要按照遗嘱的内容,配合小赵办理居住权登记。在设立居住权后,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可以是一个明确的固定期限,比如10年、20年等。例如,父母在房屋上为子女设立居住权,约定居住权期限为子女结婚后的5年,这期间子女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二是可以是居住权人的终生。这种情况很常见,比如老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但为自己设立终生居住权,确保自己在世期间能够居住在房屋内。
如果是通过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期限可以是遗嘱指定的条件满足为止,如“直到居住权人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者“直至居住权人再婚”等情况。不过,不论哪种方式设立居住权,都要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登记的期限是居住权产生和存续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是按揭房或者已经在抵押状态,这是无法设置居住权的,因为债权方不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