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关于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指引
为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深化,近日,重庆市纪委机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指引》。
该工作指引要求健全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健全沟通会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要建立对口联络机制,分别明确双方日常沟通对接的具体部门,围绕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会前筹备、督促落实等关键环节,落实好年度项目计划协商、重要文件意见征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以及整改“回头看”等工作流程。二是要健全线索移交、办理反馈工作机制。要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等工作机制,要根据审计专报、移送处理书等不同类型问题办理线索移交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对重要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优先核查处置,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要进行跟踪督促,每半年要定期向审计机关反馈线索办理情况。三是要健全成果转化、促改促治工作机制。审计机关要将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方案、重点督办任务、整改清单等送纪检监察机关掌握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要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研判政治生态、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等的重要参考,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四是要健全左右协同、上下贯通工作机制。双方要加强对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统筹指导,推动提升区县审计机关查核重大问题的能力,督促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查深查透,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一体的全市“一盘棋”监督工作格局。
(骆潇)
来源:中国审计报
责任编辑: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