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深交所公布对江西施美药业创业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撤回申报/保荐。公司申报IPO于2023年6月28日获得受理,2024年1月19日公布首轮问询回复,2024年1月31日收到第二轮问询问题,但未见公布回复。公司本次IPO拟募集资金6.079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本次IPO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2024年8月2日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公司前身江西文藻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006年2月更名为江西施美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6706,2018年5月24日摘牌。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5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江鸿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 71.20%的股权。
一、一家专注于仿制药,却自称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型医药企业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型医药企业,报告期内专注于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已在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方面进行深入布局研究并取得诸多阶段性研发技术成果,并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受托研发(CRO)、定制化生产和委托加工(CDMO)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和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如下:
招股书披露:
公司树立“以仿养创、以仿促创、仿中有创、仿创结合”的经营理念,通过“首仿、抢仿、高难仿”的差异化研发策略,采用“自主立项、自行研发、自我申报、择机转让”的商业模式,在巩固现有仿制药研发及产业化领域的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加大对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的自主创新及研发投入,致力于成为“具有影响力的 CRO、CDMO 全产业链服务提供商及手性降三高药物的领跑者”。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的研发投入、专业人才与研发平台的支持下,公司主持或参与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 2020 重点专项“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一致性评价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等国家及省级重大项目;此外,公司共取得 4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8 项。
药品研发服务业务公司的同行业可比直接竞争对手企业主要为阳光诺和、百诚医药、博济医药、华威医药和新领先,化学药制剂业务行业内可比直接竞争对手为昂利康和华北制药,两块业务收入规模均远小于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收入为 6,223.64 万元、8,892.07 万元和20,011.16 万元,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销售收入占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00%、100%和 99.14%,公司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基本来自于公司核心产品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的生产及销售,公司存在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虽然公司商业化核心品种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已进入国家集采并且该品种所在钙通道阻滞剂(CCB)领域市场规模较大,若钙通道阻滞剂其他抗高血压在研产品未来进行大规模商业化生产,会对公司核心商业化产品市场空间产生一定挤压效应;若公司主要产品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集采到期不能续标或者市场价格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及公司其他商业化制剂产品生产及销售不达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首轮审核问询“问题1.关于发行人业务及行业情况” 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的金额及占比,“公司专注于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表述是否严谨、准确。
二、2023年扣非净利润超过2亿元,报告期营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毛利率很高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791万元、18419万元、4034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5.17%;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861万元、7353万元、2029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04.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1.79%、83.63%和 89.71%,其中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毛利率为 81.60%、90.58%和 91.50%,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毛利率为 82.05%、76.20%和 87.90%。
三、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前五大客户合计贡献收入超过50%,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比贡献分别为54.53%、51.24%、57.31%。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2021年、2022年,恒昌医药都不是前五大客户,2023年跃升为第四大客户。2021年前五大客户中的华东医药、黄海制药、华森制药,到2022年、2023年都不再是前五大客户。2022年的第五大客户普力制药,在2021年、2023年都不是前五大客户。
四、康哲药业的关联方是公司第四大股东,2021年入股后康哲药业成为大客户,受重点问询
2021年6月,海南省康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入股公司,每股转让价格15元总耗资7500万元持有公司4.76%的股权,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康哲创投持股比例虽不足5%,但很接近5%,因此被视同关联方披露。
报告期,与康哲创投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康哲药业一直是公司前五大客户,其中2021年、2022年都是第一大客户,2023年是第五大客户。公司报告期为康哲药业提供研发服务,2021年、2022年、2023年康哲药业为公司贡献收入分别为3319万元、3539万元、241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44%、19.21%、5.99%。2023年康哲药业贡献收入的比例大幅下降,公司是否采取了特殊的处理手段?
首轮审核问询“问题2. 关于康哲药业入股及交易公允性”要求公司说明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康哲药业入股公司的背景原因,以及入股后立即与公司签订多项大额合同的商业合理性,公司与康哲药业未来交易的可持续性。
五、营销推广费占销售费用的83%以上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营销推广费分别为1949万元、1967万元、3892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6.21%、83.58%、87.23%。但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
公司营销推广费主要来自化学药制剂生产销售业务。营销推广费主要包括学术推广费、市场调研费等,其中学术推广费主要包括开展区域性学术会议、科室会、培训宣导会等活动产生的相关支出,市场调研费主要包括竞品分析、政策动态分析及患者用药反馈收集等的活动产生的相关支出。
公司推广服务商的主营业务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市场营销推广、咨询服务等内容。公司通过委托推广服务商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的方式,由推广服务商筹划相关市场推广活动,深度调研市场,传递产品价值,树立品牌形象;推广普及产品及疾病防控的知识,增加潜在市场的购买转化率,获得患者对品牌的认可度,从而稳定地形成复购忠诚度。推广服务商根据协议完成相应的服务内容后,向公司提供营销推广相关的成果文件和结算申请,公司对推广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公司据此结算并支付,期末将实际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推广费确认为销售费用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推广费的支付对象均为与公司签署协议、为公司提供推广服务的推广服务商。
六、2023年末合同资产金额较低,后续成长性存疑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里程碑的部分)列示为合同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列报的合同资产均来自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只有4922万元。相比2023年公司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总收入20314万元,只有24.23%。说明公司医药研发与定制化生产业务未来成长性不佳。
七、IPO审计机构天职国际3个月前被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
公司本次IPO的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天职国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天职国际因在奇信股份2015年-2019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等两项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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