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跨境清分中的境内POBO产品
创业
2024-09-01 21:58
浙江
本周在出差的时候,又遇到朋友来咨询为何部分境内支付公司为跨境电商提供清分业务时,可以做到以客户的名义进行分发。具体表现就是:客户A在发起提款时,其银行账户收到的资金转出方就是客户A在某跨境支付平台注册时候的企业名称。关于这种类型的业务,其实本人在若干年前的C2C汇款中已经应用比较多的了。当时关于C2C汇款业务中的跨境清分是通过境内银行完成的,其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客户需要在银行侧产生一个用于申报和转出的虚拟账户——这类账户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称呼或者能力表现:比如登记簿、虚拟子账户等。但是在跨境电商收款清分的业务中,为这类客户提供服务的不仅仅是有银行,同样也有支付公司。不过支付公司和银行,因为其牌照能力以及业务能力的不同,会为这类产品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具体表现可以如下:1、这个业务有个前提:该机构具备最新的储值账户运营运营Ⅰ类。因为这样业务范围允许支付机构为客户创立支付账户。2、然后支付机构为客户实现跨境收款、结汇和申报后,首先将资金落地于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内;3、然后客户在支付机构发起同名提款,则支付机构将信息通过其境内支付渠道(网联/银联)传送到银行,并且完成入账。4、而支付公司将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就可以完成一个实现POBO能力的一个产品。1、银行开展这个业务则需要为其客户创建一个境内银行的虚拟账户/登记簿(具体视银行的风控、反洗钱和合规要求);2、银行在为客户提供跨境收款和结汇后,首先将资金落地于银行的虚拟账户/登记簿上;3、当客户发起提现时,银行通过其汇款清分渠道(超级网银、城商银清等),以客户在其银行的账户信息(虚拟账户/登记簿)作为账户,做一笔同名转账。以上信息为个人见解,细节和逻辑如有不对,敬请谅解。也可以告诉我,我去调整。另外想要进群的朋友可以加我微信,详细内容可以私信我。另外如果有想要详细了解跨境支付这块业务,可以付费进入我的知识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