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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的刑事判决书,有关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陆克平,因本案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3年 7 月 13 日分别被取保候审。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泰检刑诉(2023)3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克平犯内幕交易罪。
二、案件判决情况
根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 12 刑初 10 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人陆克平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依法扣押的涉案违法所得 232,105,629.46 元,予以没收。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内幕交易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实际控制人陆克平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