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丙,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源头村“法律明白人”。他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已有20多年,2018年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同年荣获池州市十佳法治宣传员称号。2021年源头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作为“法律明白人”,他依靠血缘、亲缘、地缘优势,宣传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他立足源头村生态特色,针对性普法。每年的4-9月,是秋浦河的禁渔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行为,对此,他借助入户走访、乡村振兴夜校等机会,以聊家常的方式,把禁渔宣传传达给每一位村民,提升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每年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普法宣传活动中,他用自己的行动,把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田间地头,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
作为“法律明白人”,他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矛盾排查化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用心用情的帮助村民化解纠纷。2023年6月,村民李某和张某发生相邻权纠纷,得知此事后,吴绍丙主动来到现场调解,他先讲解了民法典相关法条,又通过“六尺巷”的故事引导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在他法、理、情的调解方式下,双方握手言和。这样的小纠纷、大矛盾,吴绍丙调解的已经不计其数。在他看来,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就是他价值的最大体现。
近几年吴绍丙抓住仙寓镇是石台县旅游兴县重点乡镇机遇,牢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和谐、法治的源头村,发展旅游康养产业,目前源头村发展有农家乐十余家,每户年收入30万元左右。每当听到村民们说:“我们村有个懂法的村书记就是好,村容村貌美了、邻里关系和谐了、外地游客多了,我们的口袋鼓了”他就觉得自己的付出值了。
“法律明白人”的路虽然有坎坷、有崎岖,但是吴绍丙想一直走下去,走得更远,走得更深。
来 源 | 石台县司法局
编 辑 | 周婷婷
审 核 | 戴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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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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