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小事】万州接连查获两起三轮车违法载人

文摘   2024-10-14 17:05   重庆  


三轮车作为货物运输车辆,是不能搭载乘客的,可总有人为图一时便利,视危险于不顾,用三轮车违法载人。


为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各类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客货运、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型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交巡警就接连查获两起三轮车违法载人的案例。


案例一

为方便违规载人,视频巡查终被查



近日,交巡警白羊公巡大队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AZ5***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于9月22日8时20分许,在梨花路违法载人。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吴某某进行了调查处理。


面对监控画面,吴某某承认了当天的违法事实。据吴某某陈述,当天他帮别人运几头猪去卖,因货主要一同前往,但又没有其他车辆,为了方便,吴某某就忽略了交通安全,让货主和自己一起挤在驾驶室同行。


吴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超过额定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车斗载人问题不大,侥幸上路被查



10月7日,交巡警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路检路查工作。11时30分许,当民警沿G348国道巡逻至渝东创业园路口时,发现前面一辆搭着篷布的无牌三轮摩托车车斗里面有异动,便上前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你车斗里面装的是什么?载人了没有?”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邵某某一口否定,称没有载人。然而当民警掀开车斗的篷布,里面却坐着一名女性乘客。


事实面前,邵某某只好道出了实情,原来车上坐的是他的老婆,当天他们出门去干活,邵某某想着反正自己要开三轮车,就让他老婆坐在车斗里一同前往,好节省点脚力,路程又不远,问题不大。没想到半路却遇到交巡警检查,真是不能有侥幸心理呀。


经民警现场查询确认,邵某某所驾驶的三轮车为正三轮摩托车,核载一人。最终,邵某某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和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超过额定成员两项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合并处以罚款400元、记9分的处罚。同时,交巡警现场责令驾驶员邵某某对所载乘客进行安全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提示


三轮车不具备载客条件

违法载人极易发生事故


三轮车作为短途轻量运输工具,确实是农村群众的好帮手,但三轮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的需求,没有设置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其结构简单、稳定性较差,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与载客汽车差距大。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违法载人极易发生事故。


在此,交巡警温馨提示:处罚不是目的,守护才是初心。希望广大驾乘人员牢记便捷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驾驶三轮车时,请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超员、不超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安全行驶。同时,作为乘车人,也要主动拒绝、抵制乘坐三轮车,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图文|重庆三峡融媒体中心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编辑|刘欢欢   

来源|看万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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