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内容
保育师、育婴员赛项。
1.竞赛模块。保育师、育婴员赛项各分为基础知识、岗位技能实操和婴幼儿托育综合技能3个模块,竞赛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入个人总成绩。模块一:基础知识,占总成绩40%。模块二:岗位技能实操,占总成绩30%。模块三:婴幼儿托育综合技能,占总成绩30%。
2.竞赛命题。保育师赛项试题参照《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及以上进行命题,育婴员赛项试题参照《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进行命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托育服务人员岗位要求、托育服务机构基本工作内容、相关职业要求、技术文件等进行命题设置。
题库及参考资料
(二)组织方式
保育师、育婴员赛项: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2024年7月10日前)。初赛由各市负责组织开展参赛队选拔工作,组织报名,指导做好参赛准备,并选拔参加决赛选手。
2.决赛(2024年7月)。在市级选拔推荐的基础上,于2024年7月在南宁市举办自治区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
保育师、育婴员赛项。
1.广西五一劳动奖章。保育师、育婴员赛项的个人决赛总成绩第一名参赛选手,按有关程序推荐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2.广西技术能手。保育师、育婴员赛项的个人决赛总成绩第一名参赛选手,按有关程序推荐申报“广西技术能手”。
3.个人奖项。根据决赛阶段成绩,各赛项个人奖项按照一、二、三等奖设置,设奖数量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3%、8%、15%(四舍五入取整数)设置奖项及比例。
4.团体奖项。根据决赛阶段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6.保育师、育婴员赛项的参赛选手比赛中的理论知识(模块一)和实际操作(模块二、三)成绩均合格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对保育师赛项总成绩排名前二的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保育师选手,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总成绩合格的保育师选手可获得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对育婴员赛项总成绩合格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