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文史:绥西中西药房始末

文摘   2024-11-01 09:29   内蒙古  

绥西中西药房是从赊购三柳条包药品开市并发家的。

九二五年以前,河北省昌平县商人高崧笙在友人的介绍下,把丰镇县一个快要倒闭的“中西药房”接收下来,又托亲友在北京赊购了三柳条包的药品,算是开了市。开市后卖了钱,才陆陆续续地把接收中西药房的债还清。这时候药房的字号仍叫“中西药房”。

一九二五年,高崧笙又在归绥(现在的呼和浩特市)北街路东设立了一个“中西药房”,其经营范围比丰镇县的“中西药房”略大。

一九三一年,高崧笙来到包头,又花七百元,接收了包头“正兴史百货五金商店”的铺底家具和门市的十二间楼房、后柜房的一所十五间的房院。开市的字号也叫“中西药房”。这个中西药房,地址就在包头市前街(现在的铁路售票所),恰是市内繁华地区。那时候在包头开这么一座高楼大厦的药房,真是一鸣惊人了。一楼六间卖药,洋气十足。二楼六间是诊疗室,医师没有工资,从诊疗费的利润内提取百分之四十的报酬。高崧笙自任中西药房经理,陈宏叶(陈保恒)任副经理,有营业人员十五人。

旧社会流传说:“除了卖药,就是劫道(盗)”、 “黄金有价,药无价”。那时候市民对西药颇为迷信,视西药为“虎牌”。所以药商虽然不能掺沙拌假,但是以次顶好、以假顶真、夸大疗效等却是普遍盛行的。因此,中西药房从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六年的营业额逐年增长,平均每天营业额在一百元左右。五年共得毛利六、七万元。

高崧笙手头宽裕了,又在昌平开了一座“油盐店”,在北京开设了一座毡厂和一座育仁药房,自任总经理。而让陈宏叶当包头中西药房经理,马从中任副经理,顶二厘生意。中西药房每年结算一次,按股均分红利,但规定只许提分红利的百分之五十,下余百分之五十倍股,作为柜上的积累,因此,柜上的资金越来越雄厚。

中西药房初开业时,高崧笙宣布,每天能保持营业额十五元就够开支了,卖二十元吃饺子,卖三十元吃大米饭炖肉。后来高崧笙一跃而成为巨额富翁,每天花天酒地、淫娼、嫖戏,坐着自己的人力车,东迎西送,结交官府、军阀。

一九四0年,绥西中西药房又把白芳洲开设的“上海中西药房”接收过来。白芳洲是包头一贯道的创始人和总头头。那时搞一贯道的宗教迷信活动,既有名又有利。为了集中精力从事这个活动,白芳洲才把上海中西药房脱手出来的。绥西中西药房接收这爿药房后,无论业务和从业人员都更加扩大了。柜上每天吃饭的达二、三十人之多。

日寇侵占八年期间,汉奸、特务、翻译四处横行,敲诈勒索,中西药房也尝尽了亡国奴不如丧家犬的滋味。

一九四0年七月,日本宪兵队翻译于明祥到药店为他的小孩买两瓶德国制造的咳嗽药“咳利西佛”。药店的人告诉他无货。那时候的各个商号,凡贵重货、畅销货,都不敢往外摆。原因是翻译、特务们买东西不付款。你若跟他要,他们就找你的麻烦。有的即使给了钱,也不敢收,怕的现在没事,事后借口找麻烦。于翻译是包头的一霸,狗仗人势,被称为是跺一脚,包头城就乱动的人物。他以为说药店无货是为难他,当即气势汹汹地说:“明天把药必须送到我家,最晚不能超过三天。”中西药房的人员畏惧万分,立即给北京打电报,派专人赴京采购,七天后买回两瓶,送到于翻译家。然而他的小孩恰在前一天病故。于翻译一见送药人就破口大骂,吓得送药人放下药,头也不敢回就走了。

中西药房因而捅了马蜂窝,知道大祸就要来临。果然,时隔二十天左右,日本宪兵队的大汽车停在中西药房门口,于翻译和六、七个狗腿子进药房大肆搜查,并让副经理马从中跪在地下,边搜查边大骂,把一些好药品和日本特务机关配给的布匹,硬说成是通八路的证据,用棍棒将马从中打得遍体鳞伤,白布小褂被血染成了红布小褂。

这还不算,又到西北剧场,把正在看戏的经理陈宏叶也揪了回来,和马从中一起扔到汽车上,一直拉到日本宪兵队的牢房内(现在和平路的安仁里)。

柜上的亲戚朋友们四方奔走,托人、请客,设法营救。最后,通过一个经常和于翻译打麻将的同利成衣局李经理,向于翻译贿赂了两条黄金(二十两),经过一个多月才释放出来。

日本侵占八年的时间,中西药房和北京、天津的日本药商们也有很多的贸易往来,一些日本的小药厂在国内找不到市场,认为中西药房有信誉,将药物运到包头,不用现钱,让给代销,卖出后付款。因此,中西药房虽然遭受了日本宪兵队的洗劫和勒索,仍然发了国难财。

资本家都唯利是图,为此,他们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以次顶好、以假顶真、倒贩毒品等。所有这些,中西药房都是兼而有之。

那时候的卫生部门也对药商们加强管理,凡是没有卫生部门化验批准,发给合格证的药品,一律不准在市场上出售。实际上中西药房的自制药品约有一、二百种之多,全都没有化验批准。为了牟取暴利,还经营、代销假冒、仿制药品。自制药品的利润竟达百分之七十、八十或九十以上。

大约是一九四二年,日本宪兵队在汽车站、火车站和码头上没收了一批中丸药,让中西药房派人去买。药房派人去一看,是些牛黄解毒丸、定中丸之类,不敢不买,哑巴吃黄连,按卖价百分之九十付了款,吃了大亏。可事后竟有人要全部买走。后来发现里面是大烟,这才明白奸商们把大烟改成丸药包装,搞长途贩运。

同旧社会大多数商号一样,中西药房的货架上挂的牌子也写着“言无二价,童叟不欺”。实际上不止童叟受欺,而是人人受欺;药价不但二价,而是多价。货物架上表面上陈列得满满的,实际上四层的货架,一层是药品,二、三、四层货架上全是装药的空纸盒。所以人们称为“虎牌”的药房,也不过是个纸老虎罢了。卖者美言巧语,薄利多销,能越多赚钱越好,不能多赚,少赚也不肯让顾客走掉。总之会买的不如会卖的,非赚钱不可。

中西药房还贩卖了很多毒品,如“巴毕那尔”(日制)、“四巴诺露”(朝日制)等等,还销售过制造“海洛因”(料面)的各种药品。旧社会商人自称“君子取财有道,小人取财非偷则盗”。贩毒就是君子取财之一道吧!

中西药房的医师没有工资,从诊疗费的利润内提取百分之四十的报酬。医师的吃、住,诊疗室的一切花费、开支,均由柜上负担。诊疗室用药价格和门市售价一样。

中西药房对店员的要求是极其苛刻的。“身上不准带钱”,这是铺规之一。店员如有开支用项,由账桌上支付。如果买一双袜,由账桌支壹元,买袜用去七角,所余三角必须交回账桌。无论什么时候,如果发现店员身上有了钱,就被认定是贪污。自己上街买了东西没由账桌上支,也被认定是贪污。按铺规,贪污就得“开除”。遇到这种情况,店员当初进店时的介绍人就出面“锯锅”(和解)。锯锅不成,这位店员就从此丢了饭碗,没脸见人,其它商号也不敢用他。

“顾客不要,是话没说到”。这是中西药房对销货员的要求。

但是,那时候的销货员对业务的刻苦钻研精神,对各种药物性能的熟悉程度是值得钦佩的。一般店员都能熟悉什么药治什么病,什么病服什么药。每当患者一走进店门,销货员就能推测出来者患的什么病,需要什么药,店里应该卖给什么药。总之,要做到非买、非卖不可。当销货员久了,药物的性能懂得多了,也就成了大夫(医师)。中西药房在二十年的时间,就培养出了十几名大夫。

中西药房的徒工进店凭介绍人或铺保,出了差错,均由介绍人和铺保负责。徒工三年期满,学徒期间没有工资,衣、帽、鞋、袜均由家中负担。徒工大部分时间是倒茶、点烟、送饭、搞卫生、提茶壶、倒尿壶。学徒期间,不管是拦柜还是后柜,均不允许徒工有座位。

中西药房的经营额逐年增长。到一九四六年,经营利润就超过原投资的二十倍,如果计算毛利,约十万元之多,超过原投资的五十倍之多。

日本投降,国民党统治时期,时局动荡,物价不稳,一日三市,中西药房因此受了严重的损失,生意亏损,东伙们意见分歧。到一九四九年六月,药房盘点商品时,只有一万二千多元的现洋,按股均分后,药房仍属高崧笙所有。

解放后,中西药房继续经营。一九五六年实行公私合营,资本家得到了改造,职工们参加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医药部门的领导工作,共同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资料来源:《包头史料荟要(第三辑)》1980年8月,作者:马从中

资料整理:黄翔,网名“阴山小虫”,包头市本土文化研究中心 秘书长、包头九原博物馆 理事、包头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副会长。读万卷书,行千里路,尝百般滋味。15147277157(手机与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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