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的一个村庄出租房内突发一起火灾事故。经初步调查,是两名租户之间的私人恩怨所致,而纵火者李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事发当天下午,租户李某与另一名租户因之前的误会起了口角,李某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竟用打火机点燃了对方的被褥,这一冲动行为瞬间导致被褥起火,火势在短时间内在房屋内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导致了这场火灾的发生。
目前,李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消防部门提示:故意纵火触犯刑法,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消防部门呼吁:切勿纵火,纵火是一种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更会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