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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粒子加速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形成《粒子加速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定(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金潇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邮编:102413
电话:13522607655
邮箱:jinxiao@cnncmail.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姜文华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46139
邮箱:sun.yuexian@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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