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6日),在苏州科技金融国际合作发展大会暨第三届长三角数字金融产业国际创新周开幕式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顾海东代表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苏州科技金融工作的若干重点措施》,共包括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等10条政策措施。
完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支持新设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控股公司,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金融机构总部在苏州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子公司,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新设(或升格)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支持在苏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健全科技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优先服务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单个产品风险补偿比例最高80%,对符合补偿条件的科技贷款进行“快审快补”。
推动科技保险扩面增效。支持开发普惠型科技保险,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最高50%的保费补贴支持。对科技保险创新险种产生的损失,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偿。
壮大科技产业耐心资本。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苏州开展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推动总规模400亿元的AIC股权投资基金落地见效。建立“险资入苏”常态化对接机制,常态化向各类险资推介优质项目。
拓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发挥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评价、知识产权质物收储机制,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堵点。
做优科技型企业服务平台。推动企业科技属性数据依法合规开放、共享、整合。不断完善“科创指数”评价体系,在“科创指数贷”基础上,探索推出“科创指数投”“科创指数保”“科创指数担”“科创指数租”等系列产品。
深化科技金融开放合作。依托苏创投国际路演中心,打造科技金融“国际会客厅”。积极争取在苏州设立科技金融国际组织总部或分支代表机构。深化上海与苏州科技金融一体化发展,主动学习借鉴上海科技金融先进经验,争取在苏州复制推广。
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机制。推出“科技金融服务驿站”制度,配套建立“科技金融顾问”制度。支持举办科技金融等领域活动,给予不高于300万元的活动经费补助。
加强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加强与相关协会的合作,培养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科技金融专业人才。深入实施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鼓励金融机构引进科技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