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污染空气、影响市容、 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
我县明确全域全时段内
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家喻户晓 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但仍有个别人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 12月31日 蒙城警方依法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案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非法储存或经营烟花爆竹
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
构成严重威胁
警方提醒
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
都潜藏安全风险相关案例
1.2023年7月11日,某地一家养猪场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7人遇难。 2.2019年2月5日,某地一便利店发生一起涉及非法经营的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96万元。 3.2022年12月19日,某地发生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爆燃事件,致2人死亡。 4.2024年1月19日,某地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燃放操作不当引发的意外事故,造成3人受伤。
燃放烟花爆竹 导致儿童伤亡案例 1.2024年2月12日晚上8点20分左右,某地,一枚烟花击中10岁男孩后脑勺爆炸,男孩当场倒地昏迷,经过5天的全力抢救,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2.2023年1月21日,某地一7岁男童被邻居扔偏的炮仗炸伤,导致其右臂被截肢,右脸右耳被缝十多针。
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保持“零容忍”态度
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以“文明、绿色、健康”的方式
度过一个安宁、和谐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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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蒙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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