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 人快走 斑马线前自觉文明礼让 “双向奔赴”暖人心 | 122

政务   2024-12-02 21:31   天津  


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为“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全市“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警示和专项治理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在此倡议广大市民,通过路口时要自觉做到“车让人、人快走”,让交通出行中这份“双向奔赴”的温暖持续成为津城街头一道安全亮丽的风景线。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明确规定,驾驶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礼让、避让行人。

近年来,全市各相关部门围绕“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为出发点,陆续组织开展了“礼让斑马线  红灯我不闯”、“文明单位 示范文明”文明交通劝导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倡导“车让人、人守规”。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在开展宣传劝导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通过全市“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用电子警察摄录,以及现场纠正查处等形式,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携手共创。在此,公安交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文明交通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参与和维护,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自觉遵守礼让斑马线等交通法规,在出行过程中互相理解和尊重,共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环境。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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