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日,石狮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鞋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车间3个化学储罐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主管人员周某处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本公众号原创稿件,版权归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本公众号转载图文、视频来自网络,我们将注明出处,其版权和文责属原作者所有,转载仅限于公益宣传。感谢作者的辛勤付出,如出处有误或疑似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将会及时沟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