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来啦!

政务   2024-12-05 19:06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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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安排

全国“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工作安排

(一)12月4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发布首支自治区法治歌曲《光亮》;公布自治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三微”作品获奖名单、“法润天山·我身边的法治故事”获奖名单;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姚金菊(援疆)分享“可可托海法治故事——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矿山‘股份公司’”。

(二)组织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法治护航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的“与法同行”讲法活动。

(三)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发布“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短视频,供各地各部门免费下载使用。

(四)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息。

(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在乌鲁木齐市户外大屏、商超LED、机场、高铁、地铁、公交等媒介平台发布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六)在伊犁州举办“法治护航·伊律为民”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和“1+N”法律明白人“千村万户”讲宪法活动。

(七)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举办“宪法进自贸区”活动,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座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

(八)在哈密市举办“宪法进企业 法治护发展”活动,成立“法律服务团”,组织政法单位、执法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九)在阿克苏地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法治书画创作、法治节目表演、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国、自治区重点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实效性强、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进万家等,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地铁站、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深入宣传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宪法故事,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能力,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竞相发展。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结合“法官进企业”“检察官助民企”“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专项活动,助推全区营商环境大改善、发展动能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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