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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ID:一曲一日
见字如晤,我自诩轻轻松松写出八百字小作文,但是任由光标闪了又闪。
落笔不悔,我好像是喜欢你的,从心动无措到确认喜欢你到最后明白你不会喜欢上我,酸甜苦辣让我这个母胎都尝了一下。痛苦不堪,也甘之如饴。
其实我也是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目光移不了,分离的时候,感觉世界被颠覆,在烟花热烈的时候,我总在想,你在我身边就好了,新年快乐。
没想到,我竟然能喜欢上一个宿舍的舍友,放在两年前我就是写小说也写不出来这种桥段,但是人生的剧本没人可以提前看,我喜欢上了你,以一个关系好一点的舍友、想要和你做朋友但是做不了的身份。
我其实是嫉妒的,嫉妒可以和你大大方方做朋友的女生,嫉妒可以正大光明对你有好感的男生。在你隐晦的回答了你只喜欢男生的真心话后,我看的透彻,我既做不了你的朋友,也表明不了我的心意。
回校的那十几天像是我偷来的,我鼓起勇气和你表白了,我说的是: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在你戴着耳机听着歌的右耳,颤抖着、嗫嚅着。
最近网上流行一句话:失意的人总做梦。毕业了,与你分开了,我几乎隔段时间就能梦见你,梦里的你接受我的爱意,梦里的我不可置信,我们两个很亲密,像是两只干渴的蝴蝶,翅交须触,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的心跳,振聋发聩。
我给你写过许多封未寄出的信,也表白过无数次(ps:在我看向你的眼神里)。
为什么喜欢你呢?如果你是男生我就喜欢作为男生的你,你是女生我就喜欢身为女生的你,你是一朵拥有你自身灵魂的花,我就喜欢身为花的的你。我喜欢你,只是因为你是你。
你或许看不到这,你曾经疑问过为何没人喜欢你?我很想大声告诉你,我坚定的喜欢你,最最最最喜欢你。你我都不是完美的人,我曾经无法想象我能如此喜欢一个人,现在知道了,好了,真痛了,动了情的皇帝连玉玺拿不稳。
想发疯,你能不能喜欢我一点,哪怕一点点。好吧,好像不能。眼神也给我一点呢?好像也不能。如果你愿意喜欢我一点点,未来我绝对不纠缠。但是我们没有未来。
有些前言不搭后语,随着时间慢慢推移,我的喜欢更是在历史的长河里沉底,但是我总想留下点什么。好了,就到这吧,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