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微客户:
为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我行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业务简介
无还本续贷是指小微企业在我行贷款到期后仍有真实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可由企业提前主动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和落实提款条件后,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的形式,允许借款人继续使用贷款资金的业务。
二、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经营性贷款。
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也可办理无还本续贷。
三、申请条件
(一)依法合规经营;
(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息和逃废债等不良行为;
(四)符合发放贷款标准;
(五)我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
四、申请资料
以原贷款产品资料清单要求为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征信授权书、银行流水等基本材料以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
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至少30天向原授信经办机构发起申请。
业务受理和调查
原授信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对借款人申请受理,收集相关资料和开展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后上报审批。
审查审批
我行按照行内产品管理办法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查审批,出具明确审批意见。
贷款发放
审批通过后,我行及时与借款关联人签订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落实相关担保措施,明确资金用于归还我行原流动资金贷款。
具体续授信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以我行根据客户资信的最终审批意见为准。详情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经办客户经理,如有意见或建议可致电我行客服电话:40084-96296。监督举报电话:0797-8100403。
特此告知。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