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的思政课丨以法之名 护航青春

文摘   2024-11-25 19:00   云南  


壮丽75载 奋进新时代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国旗下的思政课

以法之名  护航青春


 2024·11·25

   演讲学生:C201班  郑如熙 

   指导教师:陈秀芹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昆明市外国语学校C201班的郑如熙,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以法之名,护航青春》。

少年的肩上肩负着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挑起时代的脊梁。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为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我国有关未成年保护的法律和体系正不断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对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出现的新问题作出了回应。如建立学校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在原来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的基础上,新增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让未成年人保护的系统格局更加完善。

首先,在网络这个虚拟而又充满诱惑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在网络上学习新知、结交朋友、开拓视野。但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对未成年人设下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性的产品和服务。当我们收到来历不明的链接时,就要想到法律在保护我们,不能轻易点击,我们要对网络陷阱保持高度警觉,让法律成为我们在网络海洋中的灯塔。

其次,在面对陌生人的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生活中,一些以看似友善的借口接近我们的陌生人,其背后可能隐藏着恶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例如,当那些陌生人强行将你带到某个地方时,不要害怕,要大声呼救,寻求周围人帮助,保持冷静,不让坏人得逞。

最后,在面对社会上一些不良诱惑时,我们要坚守法律底线,保护自己。有些不法分子会引诱我们参与一些非法行动,比如赌博或吸毒。这些行为就像恶魔一样,一旦沾上,就会毁掉青春和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这些不良东西。同时,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是让我们走向堕落的,要坚定拒绝,坚守原则,不被外界诱惑所动摇。

心存敬畏,方可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同学们,我们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自觉遵守者,忠实崇尚者。在建设法治强国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庇护了我们的一方天地,我们青少年学生也当敬之守之,从而大展宏图,问天地锋芒。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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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丨思想教育中心

 编辑丨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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