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 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口诀说得朗朗上口
但一到十字路口就仿佛是“赛场终点”
“竭力”抢先通行?
当“抢黄灯”遇上“闯红灯”
结局可想而知
近日,在122省道访窦线路口,电动三轮车车主闯红灯与电动二轮车车主(未佩戴安全头盔)抢黄灯相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黄灯作为一种过渡信号灯
起到警示作用
提示驾驶人信号即将变换
需提前减速并等候绿灯放行
如见到黄灯闪烁反而加速抢行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便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相反,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没有停车的视为“闯黄灯”。
丹阳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
无论遇红灯还是黄灯指示
提前减速耐心等候
END
来源:丹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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