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路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2年),臧嘉鹏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舒申松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玉栋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路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2年)。
二、任命:
臧嘉鹏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舒申松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玉栋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
魏雅静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详细报道见明日《丹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