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约束,有效促进相关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业。
《条例》有哪些内容?
有哪几种处分?
哪些属于违法行为?
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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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产党员网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杜绝“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八项规定刻心中
纪律如铁不可松
四风问题需警惕
歪风邪气无处容
中秋国庆双节至
养护安全首当冲
严守纪律筑防线
务实奋进树新风
遵法守纪人心悦
幸福安康在其中
养护公司纪委提醒
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自觉做到“十严禁”,遵守纪律规矩
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安全过节
“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检查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庸懒散”“中梗阻”。
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脱岗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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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户俊涛
审核: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