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采取多方面措施,持续提升户籍事项办理便利度,积极推进户籍业务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省内“异地办”。
据悉,我省全面实施户口迁移、新生儿落户、户籍类证明出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6项户政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我省居住生活的省外居民,可以在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上述事项,不用回原籍办理。今年以来,全省通过“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130791人、办理新生儿落户364人、出具户籍证明2470份,为外省居民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7347张、补换领居民身份证58824张、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8682张。同时,我省积极推进实施新生儿落户、户口迁移、死亡户口注销、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户籍证明出具等高频户籍服务事项“异地办”。我省户籍居民在省内其他地方居住生活的,可以在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上述事项,不用再回原籍派出所办理。目前,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事项已在全省范围全面实现“异地办”;新生儿落户、死亡户口注销、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户籍证明出具等事项,168个县(市、区)实现了本县(市、区)范围内“跨所通办”,158个县(市、区)实现了本市范围内“跨县通办”,59个县(市、区)实现了“跨市通办”。
此外,在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外设置专门寄存柜,群众可以在非工作时间通过寄存柜存放申请材料,待办结后领取审批办理结果,有效解决了非工作时间办事问题。目前,全省已有472个派出所设立了寄存柜,暂未设立寄存柜的派出所,由值班民警代收申请材料,办结后发放办理结果。省公安厅鼓励各地将户籍服务事项依托警务室、警务站向社区、村庄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目前,全省340个警务室、警务站可以办理部分户籍服务事项,实现了“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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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工人报 记者/段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