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2024年新一年级招生简章

教育   2024-08-08 14:31   河北  

— 欢迎新同学 —

2024季新

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

      我校严格落实《肃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您关注“肃宁教育”和“肃宁四小”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招生信息,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要求的材料照片,并配合学校做好线下审核工作。

     注:本次网上报名只适用于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其他年级转学异动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公众号通知。

一、招生区域及年龄:

1、城区内靖宁街以东、武垣路以南合围区域;

2、寨南村、冯家庄村、东郭家庄村;

3、世纪龙城小区、九龙郡小区;

4、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籍年龄信息为准)方可报名登记。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8月14日

线下审核时间:2024年8月17日--8月19日


三、报名材料: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屋产权的。或适龄儿童父母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父母长期与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其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则提供其父母的无房证明和其祖(外祖)父母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房屋产权证。

(1)房屋产权证、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非本县户籍的还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小升初要有毕业学校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则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B: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D: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入学儿童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父母和入学儿童在本县无房产,但实际在城区居住并工作。

(1)全家机打户口本;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证明;小升初要有毕业学校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2)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3)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等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4)父母双方身份证。

第三批次:“政策优待”类。

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此类由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统筹安置。

第四批次:非本县户籍城区无房产,在城区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居住证地址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1)户口本:机打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证明;小升初要有毕业学校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和随迁子女的两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要与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一致;

(3)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等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4)父母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父母经商的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片区内购买的在建小区于8月10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

(1)网签合同、全部缴费单据、网签合同的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非本县户籍的还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第六批次:政策性拆迁安置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城区内无房证明。

(3)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第七批次: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

其它特殊确需入学的采取一事一议,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综合分析研判,严格审查,并报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入学。

注:所有适龄儿童必须网上报名,无网上报名不予接收。学校招生按要求实行分批次录取。按从第一批次开始的顺序逐一录取,直至学校无学位提供为止。



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提交学校要求的材料照片)。地址和二维码:http://m.suning.fangaoyun.com/


2、线下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线下审核环节,要带网上已提交证件和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地点: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具体审核时间和相关要求请及时查看“肃宁四小”学校公众号。

3、由教育局组织学校分批到相关科局进行产权和户口抽验查询。 

五、报名特别提示:

所有中小学生学籍均已全国联网,并与公安网、人口网实现互联互通,新生一年级学籍注册必须提供真实的户籍信息和家庭住址信息,方能生成学生终生唯一学籍号,直至高中、大学等学业结束,故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避免学生自身利益受损。

提示一

适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资料完成报名工作。家长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安机关和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城区中小学招生资料审核,对伪造或变相造假证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入学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依据相关法律部门严肃处理。

提示二

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

提示三

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肃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

提示四

  各位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许诺违规进入某某城区学校以牟取暴利的机构和个人的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

四、咨询电话:

电话:18532762208,18532768296  

(8:00--12:00,14:00--18:00)


五、特别提醒:


请关注“肃宁四小”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学校发布的相关招生通知。


-扫码关注-







肃宁四小
保持信息链接 分享校园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