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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实验小学2024招生
线下审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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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线下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二批次: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四批次:8月19日上午8:30—11:30
其他批次:8月19日下午14:30—17:30
02
重要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带齐相关证件及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1名监护人按指定时间到校审核。
2.确保网上报名成功才能进行线下审核。
3.务必带好监护人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请家长在学校门口领号,自觉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校审核。审核结束,填表签字,领取领证凭条。
03
关注通知
招生咨询电话:18532762208 18532768296
请您关注“肃宁四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学校发布的相关招生通知。
04
线下审核具体安排及所需材料说明
1
线下审核地点:
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大厅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屋产权的。或适龄儿童父母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父母长期与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其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则提供其父母的无房证明和其祖(外祖)父母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房屋产权证。
(1)房屋产权证、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非本县户籍的还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3)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则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B: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D: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注:所有适龄儿童必须网上报名,无网上报名不予接收。学校招生按要求实行分批次录取。按从第一批次开始顺序逐一录取,直至学校无学位提供为止。
05
特别提醒
1.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2.如果孩子不具备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或者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特异体质,报名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学校。
3.请家长自觉远离校门口停车。自行车和电动车靠边停放,排列有序。
4.校园内禁止吸烟,不得随意丢垃圾。感谢您的配合!
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5日
携手共绘成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