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2024年新一年级招生线下审核通知

教育   2024-08-15 06:0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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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实验小学2024招生

线下审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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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二批次: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四批次:8月19日上午8:30—11:30

其他批次:8月19日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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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带齐相关证件及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1名监护人按指定时间到校审核。

2.确保网上报名成功才能进行线下审核。

3.务必带好监护人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请家长在学校门口领号,自觉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校审核。审核结束,填表签字,领取领证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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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通知 

招生咨询电话:18532762208   18532768296  

请您关注“肃宁四小”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学校发布的相关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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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审核具体安排及所需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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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审核地点:

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大厅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屋产权的。或适龄儿童父母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父母长期与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其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则提供其父母的无房证明和其祖(外祖)父母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房屋产权证。

(1)房屋产权证、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非本县户籍的还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3)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则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B: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D: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入学儿童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所报学校招生片区内,父母和入学儿童在本县无房产,但实际在城区居住并工作。
(1)全家机打户口本;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证明;
(2)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3)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等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4)父母双方身份证。
第三批次:“政策优待”类。
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此类由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统筹安置。
第四批次:非本县户籍城区无房产,在城区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居住证地址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1)户口本:机打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证明;小升初要有毕业学校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和随迁子女的两人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要与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一致;
(3)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等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
(4)父母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父母经商的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招生片区内购买的在建小区于8月10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
(1)网签合同、全部缴费单据、网签合同的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户口首页、户主页、父母户口页、孩子户口页)。非本县户籍的还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关系不清晰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结婚证等证明。
第六批次:政策性拆迁安置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城区内无房证明。
(3)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第七批次: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其它特殊确需入学的采取一事一议,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综合分析研判,严格审查,并报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入学。

注:所有适龄儿童必须网上报名,无网上报名不予接收。学校招生按要求实行分批次录取。按从第一批次开始顺序逐一录取,直至学校无学位提供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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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1.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2.如果孩子不具备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或者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特异体质,报名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学校。

3.请家长自觉远离校门口停车。自行车和电动车靠边停放,排列有序。

4.校园内禁止吸烟,不得随意丢垃圾。感谢您的配合!


肃宁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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