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交流

学术   2025-01-08 18:16   北京  

2025年1月2日上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简称“北京市检四分院”)就环境司法损害鉴定与检查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交流。北京市检四分院第四检察部副检察长李锐、检察部主任王志国、副主任李楠,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海英、副主任宋东荣,环境学院副院长徐明、公共平台主任邱勇等参加交流。王志国主持交流活动。


现场参观


在王志国的介绍和讲解带领下,环境学院一行现场参观了北京市检四分院院史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基地。

座谈交流会上,徐明从环境学科发展历程、科研创新链条、师资队伍等方面介绍了环境学院的基本情况。邱勇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申请的准备工作进展、已具备的基础条件等方面介绍了清华大学环境质量检测中心的工作。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刘丽丽介绍了学院在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方面的基础,水环境保护教研所柴一荻介绍了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

李锐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发展亟需生态环境领域人才,同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领域也亟需衔接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科学技术和专家。双方就通过“案例走进课堂、理论引领实践、实践反哺理论”,实现“培养人才、优速鉴定”合作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本次交流活动为环境检察与科技人才融合拓宽了思路,双方均表示未来要强化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业务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携手为环境公益诉讼贡献力量。



交流会现场


供稿 | 公共研究平台

通讯员 | 张凤至

编辑 | 张楠楠

审核 | 徐明 邱勇

责编 | 陈超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源于1928 年设立的市政工程系,坚持“工程与科学结合、技术与管理结合”的办学理念,遵循“创新、务实、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模式,以培养环境保护及其相关领域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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