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金委发文解析基金资助项目的地区差异,地区项目开始“二次集中”

学术   2024-11-17 20:00   四川  

近日,中国科学基金发文《基础研究薄弱地区项目资助政策优化路径—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为例》,根据近5~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数据,研究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绩效及地区间科研水平发展差异,分析我国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促进基础研究薄弱地区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基础研究薄弱地区资助政策和促进我国区域均衡发展的合理优化建议。内容摘录如下:

1、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设立之初,资助范围只包括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宁夏、海南、广西7个省(自治区)。如今,地区科学基金的资助范围已经增加到了19个省(自治区)市(自治州),除前述7省(自治区)外,新增了贵州省、江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陕西省延安市和陕西省榆林市。

自1989年地区科学基金设立以来,每年的资助项目数由89项逐步增长到2023年的3538项。资助经费也从1989年的259.44万元增加到2023年的11.21亿元。

2、地区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出现的“二次集中”现象

近十年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绩效表明,我国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存在很大的地区分布差异,具有明显的“二次集中”特征,即江西、云南、广西是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集中区域,无论是获批项目数量还是获批项目经费,都接近资助总数和经费总额的50%,而西藏、青海、海南、宁夏等基础研究实力相对薄弱的地区每年获批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数几乎都在200项以下,经费均未超过8000万元,仅占近十年资助项目总数的11.36%和资金总额的10.95%。

从近五年各地区获资助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占基金项目总经费比重看,除吉林、陕西、湖南、湖北和四川这些只有个别地区在资助范围内的省份外,其他地区获得的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在基金项目总经费中的占比均在40%以上。

在排除各地区中央所属单位的影响后,近五年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经费比重并不高的江西、广西和云南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经费在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地区中排名前三,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
贵州、新疆和甘肃的地区科学基金经费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经费中的占比都大于75%,且获得的基金项目总经费低于江西、广西和云南,在全国的排名中也较为落后,说明地区科学基金当前仍旧是这些地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主要形式,还需投入时间和经费建设其基础研究平台,提升自身科研实力。
3、我国各区域基础研究差异
在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研究,是科学基金最基本的资助项目类别。
从整体水平看,我国科研资源配置和发展水平东强西弱,且东部的科研院所和高校有更多机会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优秀科研人才和国家重点项目大多向东部聚集,导致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现象极为明显。2023年华东各地区平均获面上项目1067.00项,而西南和西北分别仅有284.80项和268.20项。

不仅如此,我国各区域内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也不容忽视。从2023年各区域获面上项目标准差统计结果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华北区域各地区2023年获面上项目数标准差最大,达到1380.25,表明我国华北区域内的基础研究水平差异最为显著,科研水平的离散程度最高,基础研究发展最不均衡;华南地区2023年获面上项目数标准差也达到了1172.04,仅次于华北地区,表明我国区域内部发展最不均衡的状况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南地区而东北地区标准差值仅有116.54,是全国基础研究水平发展最均衡、差异最小的地区。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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