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行者薛博士在《房地产世界》杂志发表了《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下最低价中标法的探索和实践》一文,打响根治贪腐与扼杀创新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顽疾的第一枪,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宏伟的理想主义。
首先,文章简要引述了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联合国项目事务署财务条例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体系等多项国际采购规则,指出最低价中标是全世界采购的惯例——人傻钱多除外。
接着,文章指出最低价中标法应用的争议,提出著名的行者薛博士之问:难道只有多花钱才能买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出:“国家鼓励招标人将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价格评审因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全生命周期内能源资源消耗最低、环境影响最小的投标。”)吗?
然后,文章用一个真实的采购案例,详细展示了最低价中标法在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下的应用实践。在这个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了各投标方案的资源消耗情况和环境影响因素,最终确定了综合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最小,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这一结果不仅满足了采购需求,还实现了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最优化。
进而,文章从采购需求、政策方向、技术进步、标准规范等四个维度展开了相对充分、意犹未尽的讨论,批判的力度达到了作为一篇学术文章的极限,今天,借助公众号的自媒体平台,行者薛博士把一些话尽量说透,忠言逆耳利于行,希望不要被封号。
(1)采购需求
建设工程有着超出任何行业的极端统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和验收的标准,从业人员唯规范标准的马首是瞻,所以,建设工程项目的采购需求完全能够做到客观量化、标准唯一,于是,基于统一的采购需求,完全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谁的管理和技术更有竞争力、或者愿意少赚钱就让谁做。
然而,浑水摸鱼,一些业主单位就是故意模糊采购需求,目的是为了规避最低价中标,好让自己的关系户高价中标。
搞清楚自己的采购需求,再组织招标啊!
行者薛博士有上百项专利技术,可以帮助各行各业的业主明确知道自己的采购需求,不局限于建设工程,也包括货物、服务的采购,欢迎清正廉洁的采购人咨询行者薛博士,使用行者薛博士的专利技术。
(2)政策方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的发布,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就是要跟国际接轨,在全国普及最低价中标制度,先从政府采购入手,进而推广到国企,以便解决地方政府的天量债务和国有企业的腐败低效。
重庆等地建设项目的采购,中标价只有定额价的一半左右,重庆经验推广到全国,可以为地方城投、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行业节省一半投资。通过最低价(或低价优先)中标,让管理和技术水平更高的民营企业以国企央企价格的一半中标,天量债务瞬间化解。
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领域采购应废除一切获奖、业绩作为评分项,基于同一采购需求最低价中标,才能真正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3)技术进步
靠关系就能中标,谁还会真正地研发更高效的技术?由于建设行业长期、普遍采用定额保护的价格垄断机制,严重地阻碍了建设领域的技术进步,近几十年几乎原地踏步,违背市场和安全的装配式拼装混凝土块、华而不实的智能建造就是明证。
马斯克用第一性原理,去除一切繁琐的束缚,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和造价,只有通过对价格的高度敏感和比拼,才能让最先进的生产力脱颖而出,例如,文章中案例所涉及的民营企业海南卓典世界首创的挤土灌注系列技术。
P.S.中国高铁的建设大量使用民营企业海南卓典的专利技术,即使偷工减料也仍能满足使用要求,求求给点专利费吧!
参考文献:
高铁施工偷工减料不会有安全隐患,中国建筑(中建八局)技术创新省下的钱应当被视为对科技进步的奖励,只是别忘了交专利使用费
没有集中精力盯住高铁项目收专利费导致偷工减料是行者薛博士的失误
(4)规范标准
建设行业太把规范标准当回事了!从业人员离开规范不会干活,这跟过去保姆式的规范编写习惯有关,现在国家标准(GB)的强制性条文减少了很多指手画脚的条条框框,但也只是过渡阶段,将来强制性的国家标准(GB)一定会非常精简,专注核心安全标准,给从业人员充分发挥和技术创新的空间。
所有的规范标准都应该把这句默认的话公开:
本规范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安全标准,应用时应当首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告知消费者本安全标准的安全边界和不安全的范围,鼓励消费者选择更高的安全标准。
建设领域高于国家规范安全标准的标准,且高于各推荐性行业、团体及地方安全标准的标准,由行者薛博士发起的土木工程安全标准委员会管辖,且行者薛博士个人单独管辖《全世界最结实最抗震最长寿的房子》
【全球征集令】共建梦想家园 —— 土木工程安全标准委员会关于“好人一起盖大房子”工作生活娱乐养老综合体设计大赛赞助招募的公告
总之,行者薛博士这篇文章不仅是一篇学术性的探讨文章,更是一篇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宏伟理想主义的佳作;不仅为我们揭示了最低价中标法在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中的巨大潜力,还为我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优化策略,对于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强烈推荐阅读和引用:
[1]薛江炜,赵霞,吴坤玲.建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下最低价中标法的探索和实践[J].房地产世界,2024,(15):1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