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故城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6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46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故城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准机关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24〕565号,批准时间为2024年9月4日,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2.5464公顷。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总面积为2.5464公顷,涉及1个地块1个村,位于郑口镇大坛村。1号地拟转用征收大坛村集体土地2.5464公顷。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网址为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